根据《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1)变更申请书;
2)原资质证书;
3)变更后的资质证书;
4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5)执业注册人员名册;
6)其他相关材料。
根据《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监理企业资质变更应当提交以下资料:
1)变更申请书;
2)原资质证书及复印件;
3)变更后的资质证书及复印件;
4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5)执业注册人员名册及复印件;
6)企业章程及复印件;
7)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;
8)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及复印件;
9)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;
10)其他相关材料。
根据《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监理专业资质变更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)申请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;
2)变更的资质等级和范围;
3)变更的原因和依据;
4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根据《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监理资质技术负责人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1)变更申请书;
2)原资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3)新任资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4)新任资质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复印件;
5)新任资质技术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及复印件;
6)其他相关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