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(1)具备独立承担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能力;
(2)注册资金不低于一百万元;
(3)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(4)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;
(5)具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场地。
总承包三级施工资质配备要求如下:
(1)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十万元;
(2)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(3)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;
(4)具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场地。
一级总承包施工资质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:
(1)建筑工程;
(2)市政公用工程;
(3)水利水电工程;
(4)交通运输工程;
(5)矿山工程。
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:
(1)国家重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;
(2)核电站、火电站、水电站等能源领域的重大项目;
(3)高速公路、铁路等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项目;
(4)大型桥梁、隧道等市政公用工程。